那天,天上一片云彩也没有。火红的太阳一动也不动地高挂着,把路面“烤”得冒起阵阵白烟。我和小明踏着轻快的脚步,高高兴兴地走出校门。我们边走边聊,走着走着,便看见一位女士正站在提款机前面提款。站在那位女士的旁边是一位鬼鬼祟祟的叔叔。我们觉得他的行迹可疑,就暗中监视他的一举一动。
突然,那位叔叔把那位女士的手提包抢走,那位女士可被吓坏了。“抢劫啊,救命啊!”那位女士喊道。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那位叔叔跑去,把书包向他的头丢去,他痛得在地上打滚。趁这个机会,那位女士便用手机打给了警察。
不一会儿, 警察都到了。他们把叔叔给抓起来,然后把他送到警察。那位女士非常感谢我和小明,她夸我们是见义勇为的好孩子。
人们常说“经一事,长一智”。经过这件事后,我明白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的道理。这件事将深深烙在我的心里,永远不能抹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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